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质安协[2023]20号
各设区市建筑(质量)安全协会、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评价管理办法》(闽建质安协[2023]18号)要求,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开始申报。 一、创建项目备案 申报资料: (一)各设区市级建筑质量安全协会或市级建筑安全协会推荐函; (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创建申报表》; (三)创建省级标准化(交流)项目策划书。 以上纸质版材料需盖章PDF版和word版,每个项目资料单独拷贝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电子版申报资料发送邮箱。 二、创建过程检查 新开工项目,已申报“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创建项目备案后,施工进度达到50%后且主体结构封顶前,向市级协会(推荐单位)提出过程检查,省级协会会同市级协会进行抽样检查,过程检查的创建项目可参与评价。 三、评价认定 申报资料: (一)《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自评表》; (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评价申报表》;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项目月自评情况汇总表》; (四)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文件; (五)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做法、经验和成果材料电子版; (六)各项目进行的过程检查考评结果。 以上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需盖章PDF版和word版,每个项目资料单独拷贝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电子版申报资料发送邮箱,纸质版材料邮寄。 四、2022年项目申报事项:对2022年已竣工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项目或举办安全观摩交流等相关活动,可直接申请评价认定。 五、报送时间 (一)创建项目备案资料报送截止2023年6月9日。 (二)评价认定资料报送截止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方湘萍 联系电话:0591-87825551 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林路31号互联网小镇9号楼2层。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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