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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建质安协[2023]1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促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鼓励建筑行业企业积极主动打造智慧化、信息化项目。现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评价管理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评价管理办法》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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