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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建质安协综[2021]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章程》,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经协会第八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公示无异于。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维护会员企业利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以及《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依据

根据国办发[2020]21号文件精神,明确对于其他能够由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二、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原则

1、实行政府定价服务收费标准的,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

费标准。

2、实行市场调节定价服务收费标准的,遵循“自愿有偿、收费

公开、收支相抵略有盈余”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

三、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目的和用途

协会作为非营利社会团体、自收自支的社会团体,需要通过合法收取会员会费、经营性服务费等方式获得稳定的收入,以维持协会的正常运作。 在章程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调查研究、咨询服务、业务技能培训、合作交流,提高协会对会员单位的服务水平。协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相关费用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会章程及财务规定等执行。

四、开展经营服务性的内容和标准

(一)协会自主组织的培训。

1、开展提升建筑施工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1)线下面授的培训,根据专业培训占用人力、时间与成本测算,邀请省内专家授课的,每天100-300元/人,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授课的,每天300-500元/人。

2)利用网络等形式的线上培训,每人每课时收费0-3元/学时。

2、开展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政策等宣贯、讲座、交流会等活动。邀请省内专家授课的,每天300-500元/人;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授课的,每天500-800元/人。

(二)协会资料费

协会组织编写印发的教材、培训资料,宣传资料等;资料费:2.5元—100元(本/套)。

五、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章程》规定,定期向会员单位公布费用收支情况,接收会员单位审查,并在社团年检时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收支情况。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协会监事、全体会员的监督。

本办法在我会网上公示,知会广大企业,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

                                          2021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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